政教发[2011]8号《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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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我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多年,对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学校定于第十、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理论课教学质量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自检
1、院(部)长、系(部)主任掌握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情况;
2、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及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反映;
3、系(部)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检查活动记录);
4、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教案撰写情况及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5、院(部、系)领导至少听课一次,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并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
6、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
7、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教师资格及其指导情况、选题情况、任务书填写、执行情况、中期答辩的进行情况;
8、实践教学环节运行情况。
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写出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涵盖以上8个基本情况)。请于第十二周星期五(
二、学校检查内容
1、由学校召开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态度、学风情况的反映以及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反映(时间地点见附件2);
2、随机抽查理论教学上课及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人员将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请任课教师配合工作。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