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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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开展本年度校级教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6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推荐数量
学校推荐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27项。
注:学校将从省教改落选项目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级教研课题。不具备申报省教改项目条件的教师也可直接申报校级课题,请在附件7“备注”列标注“校级课题”。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本科/研究生项目不能兼报)。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5.无主持在研项目的前提下,以下教师可申报省级项目,且不占用学校名额:(1)牵头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2025)国家金奖项目的教师,可申报一项省级重点项目;(2)牵头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2025)省赛金奖项目的教师,可申报一项省级一般项目;(3)参加2025年青年教师研修项目的教师,可申报一项省级一般项目。需单独提交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5),省级统一评审。
6.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项目负责人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立项申报书需附《复制检测报告》(可采用本科毕业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系统,重复率不超过20%)。
(五)材料报送
1.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7),加盖部门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
2.立项申报书(附件8),WORD版和PDF版(无需盖章)。项目查重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一立项申报书”。
3.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2024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省级一般项目。
(二)结题验收标准
1.重点项目。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1)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2)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各高校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1/3)。
2.一般项目。我校自行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经学校评审拟结题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抽查并审核认定。结题标准为,主持人必须有独立或一作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项目组发表论文数量不少于2篇。
(三)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结题汇总表(附件10、附件11),加盖部门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12),加盖部门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版;
3.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中国知网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3,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如论文发表期刊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需附中国知网收录证明。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一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5.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星期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1.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省级一般项目本年度未能结题按照撤销处理,2022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
2.项目研究期内仅能申请一次变更,项目调整不超过2人。
3.需要变更的项目,提交带有电子签名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PDF版(附件9)。
4.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3日(星期一)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胜利 电话:86390127
洪 菲 电话:86390129
联系邮箱:hlg10214hf@hrbust.edu.cn
教务处
2026年7月11日
附件: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