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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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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精品力作,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二、审核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三、报送要求
相关部门于2024年7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包括:
1.申请书7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2
3.成果查重报告2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邮箱jinshengli1978@163.com。
四、严格管理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金胜利
联系电话:8639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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