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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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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构建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为牵引,引导学校和广大教师探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优化选题来源、深化过程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探索综合评价、论文形式改革等,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解决脱离实践拼凑论文、毕业设计与人才培养体系脱节等突出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在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提升实践育人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选题
省教育厅拟围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改革、实施过程改革、管理方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论文形式改革以及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改革等主题开展立项研究,研究期1年含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两个阶段,聚焦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问题,2024年下半年开展理论研究,2025年上半年探索改革实践
依托优势学科专业,以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多途径优化选题来源:以跨学科专业联合指导、企业出题产学研合作指导等多种方式深化过程改革;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前移、与毕业实习联动、与课程体系衔接等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将学生创新实践成果、企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形成性评价等纳入毕业论文评价标准,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质量;在符合《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可根据专业毕业论文要求,以学术论文为主,兼顾应用性和实践性,探索报告、案例等多种毕业论文形式。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和专业需求,提出其他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应在教学单位认真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改革方向后,统筹设计、统筹组织,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或以导师联合指导跨学科专业学生群体为单位进行遴选和推荐。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限参与1个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在研的省教改立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在本轮申报范围内
3.学校加大项目研究支持力度,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同步开展配套政策研究与制定工作,以项目为牵引推进毕业设计改革落地和推广;学院和专业要大力支持改革探索;教师要积极参与,共同深入探索毕业设计改革实践。
四、申报数量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2024年全省拟立项50项左右。各高校原则上申报3项以内,支持高校结合省级指南和本校实际,广泛开展校级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评审出一定数量的校级项目作为培育项目,为教师提供更多参与教研项目的机会,提高教研能力和水平。
五、材料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胜利  电话:86390095  
地址:西区教学主楼E0213
                                                                                            教务处
                                                                                 2024年0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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