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中“项目人员信息变更工作由各校自行负责进行,原则上主持人、指导教师不得变更,确因学生退学、指导教师离职等情况(不包含学生正常本科毕业、教师退休等),需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变更。”的要求,确需变更的项目需至少结题验收前6个月提出申请。
附件: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调整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