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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配课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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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配课工作已经开始,现做如下要求:
 
一、配课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教学计划认真配课。
2、根据教育部2007年2号文件精神:从2007-2008学年开始,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未聘任副教授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助教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讲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应为教授、副教授助课。关于助教上课、助课应严格按校发[2007]108号文件(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部分文件汇编52页)及校发[2007]169文件(见附件)执行。
3、进行合班配课时,请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教学进程,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班级搭配;请按照正常的班级顺序合班;选择周次分布时,请仔细核对相应专业的实际进程情况并进行配置(理论教学周跨越机动周或实践环节的应相应延长周次分布)。
4、联合办学专业单独配课。
5、人文、社科、经管类素质课合班按3个班标准配置;英语、制图按原合班标准配置;体育课专项选修每班不低于30人。
6、实践课配课的任课教师要求实名制,以此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7、请按照政教发[2003]98号文件《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排课、调课(代课)的有关规定》中有关配课原则的要求进行配课。
8、如教学计划因特殊原因需做调整时,有关教学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执行。
9、请有关教学单位认真组织配课工作,配课工作一旦结束将不再进行修改。
10、配课工作截至到4月9日结束。
11、因14级新生的招生计划未定,涉及到14级的开课课程暂时不必配置,具体配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需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课程,所用课件必须参加并通过所在学院组织的评审,未通过评审的课件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
三、相关教材信息填报此次不必填写,填报单独进行,届时会另行通知。
四、由外系(部)开设的专业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本系如需开设,务必请本系主任与外系(部)主任及时沟通,开展相应的配课工作。
五、教学计划如有缺漏课程,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添加(电话:86390100)。
六、各系(部)配课结束之后,如有需要,由各系主任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分方向及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的网下选课工作,开课人数按校发[2013]162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办案的通知》附件一】中的“专业方向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开课人数不能低于20人,其它所有选修课开课人数不能低于30人” 规定执行。分方向名单及选课结果随后纸件和电子件一并上报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3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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