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暨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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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高教司决定启动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通知暂未发布,现就有关事项提早通知如下,请及时关注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
一、2019年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通知暂未发布,相关条件及具体要求将以教育厅通知为准,届时奖励另行通知,请仔细阅读,详见附件1。学校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
二、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
1.推荐范围
按照以往文件,预计被认定为“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2017年、2018年),符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2号)有关要求的高校在线开放课程。
2.评价与推荐
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课程进行评价,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加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课程。
3.材料准备及材料申报
本次国家精品在线课程申报评审,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课程,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课程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教育部推荐,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网上申报和函报。我校入选课程届时将另行单独通知。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精品在线课程认定采取网上函报(电子版)的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835082519#qq.com(#改为@)。
因截止日前,省教育厅尚未发布相关工作文件通知,且学校即将临近期末,为保证本次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学校特此公布本次预通知,请申报参加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课程务必提早填好相关材料,正式通知将在教育厅发文号再度通知。
如有问题,请随时致电 0099 李善强 许巍 周振华 宋清昆。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