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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3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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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推进教学改革工程,培养大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该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要求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聘请本校教师作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申请立项。
2. 申请者可以组成5-6人的项目小组,原则上要求2、3年级学生。但每人只准一次申报一个项目,已参加同类项目的(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不准再申报(含导师)。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 项目导师应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的教师,各院、部、中心应给于支持和帮助,此次重点支持四十周岁以下年青博士作为项目导师、
二、对申报项目的要求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在教学计划以外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发明等活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与课程的实验教学、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重复。
2.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重在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前景,并能够体现大学生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3.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形成“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科研小组,能按期完成研究项目。
4. 申报项目必须进行认真论证,强调项目的独立性,不能重复他人已完成的科研项目,也不能直接用导师在研的科研项目申报。
5.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有预期成果:形成产品、实物成果,申报专利或著作权,发表学术论文,成果转化等。
6.项目的实施时间是自批准后一年内完成。
7.本次项目向虚拟实验、虚拟实践教学软件的开发项目倾斜。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 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三份)并准备电子稿,提交所在学院、部、中心。各学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查,按限额排序,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连同电子稿一并报到教务处教学科(E201),后续事宜届时通知。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评议,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和答疑。
3. 2013年度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限额为40项,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创新性实验项目。
四、项目经费
1. 经学校批准的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资助经费控制在5000元以内。
2. 申报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做好预算,学校将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调整项目经费额度,重点支持优秀的实验项目。
3. 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必须的元器件、少量的图书资料、实验费和加工费等必要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不得支付劳务费和招待费。
4. 项目经费实行审批制度,限额内实报实销,凡发现滥用经费的,将停止项目实施,追缴全部资助经费,并禁止再申报相关项目。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验收
1.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 各学院、部、中心的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和院级督导应对本单位立项的各类实验项目负责全过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教务处和校级督学将不定期地对各类实验项目进行巡视和抽查,对未按实验计划认真实施的项目提出告诫,并有权终止实验项目。
3. 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逐项验收,审阅学生的设计、实验记录、分析报告,审查学生的创新性成果,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评议项目完成情况等,并对项目的指导教师进行专项业绩考核。
4. 学校将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公开展示,对没有完成计划和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公布,其指导教师再申请项目时将受限。
六、其它事宜

申请书打印件(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E0201室),申请书电子稿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dl@hrbust.edu.cn

 

申请书到教务在线下面的资料下载里面的实践教学下载

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咨询电话:86390107 苏德龙
 
申报截止时间:   11月27日下班前
立项答辩时间:   11月30日
 
                                                                           
                                        教务处
                                                                    
                                           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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