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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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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教育有关文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完善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教育厅于7月中旬举办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年会。现将我校参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经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含2024年结题项目
、年会内容
1、学术交流项目。遴选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遴选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实物或佐证材料和PPT形式进行交流和遴选
3、创业推介项目。遴选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实物或佐证材料和PPT汇报形式进行交流和遴选。
三、申报要求
1、学术论文要求
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论文的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提交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关信息。大学生创新年会的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论文查重率须低于30%。
2、改革成果项目要求
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工作要求

1请名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对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成果展示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每个学院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每个内容至少一项,国家级项目优先推荐教务处将从各学院推荐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优秀参加省教育厅遴选。 
2、申请人根据推荐要求撰写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于6月21日17点前将推荐意见表(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材料和各校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dl@hrbust.edu.cn。
3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联系人:苏德龙   86390107

附件:1.附件1 项目材料申报要求.zip

      2.附件2 各校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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